要推動宣教,首先需要有清晰的宣教異象和長期目標。這可以激發信徒的熱情,提供方向和動力。
牧者在宣教動員中扮演關鍵角色。牧者要有強烈的宣教異象和負擔,通過講道、培訓和組織來推動整個教會加入宣教行列。
宣教是屬靈爭戰,需要教會恆切禱告的支持。通過組織專門為宣教禱告的禱告會等來為宣教工作提供靈力上下的支持。
要教導信徒宣教的聖經根基,讓信徒理解為什麼宣教是教會的重要使命,從而積極響應和參與其中。
要開展系統的宣教培訓,幫助信徒掌握宣教的知識和技能,成為合神心意的工人。
要提供給信徒參與宣教實踐的機會,可能是短期宣教團隊或長期的宣教士派遣。實踐是最有效的學習方式。
要為宣教工作設定和籌集預算,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沒有強有力的財政支持,宣教工作無法開展和持續。
教會要尋找宣教組織或其他教會作為合作夥伴,攜手開展宣教工作。這可以匯集更多資源,發揮更大威力。
以上八個要素,是宣教動員得以成功的關鍵。教會需要在這幾個方面下功夫,整合資源,完成神交給我們的宣教大使命。
資料來源 "Clarifying the remaining mission task" by R. W. Lewi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n Frontier Missiology, 2018)